6.其他藥物
目前在我國有五種減重藥物獲得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批準用于成年原發性肥胖癥患者減重,具體比較詳見下表。另外,在合并超重或肥胖的T2DM患者中,本指南未提及的其他GLP-1RA以及鈉-葡萄糖共轉運蛋白2(sodium-glucosecotransporter2.SGLT2)抑制劑也顯示具有弱于上述藥物的中等強度的減重效果。
國內已獲批用于治療原發性肥胖癥的藥物比較
藥品名稱 | 機制 | 12-24個月時去除安慰劑效應后體重下降幅度(%) | 12-24個月時減重幅度達到5%以上的患者比例(%) | 副作用 | 禁忌證 |
奧利司他 | 脂肪酶抑制劑 | 3.10%(95%CI2.7-3.5) | 49.70% | 常見的:腹脹,脂肪瀉 罕見:肝衰竭 | 對奧利司他或藥物制劑中任何一種成分過敏,慢性吸收不良綜合征、膽汁淤積癥,繼發性肥胖(如甲狀腺功能減退),器官移植者以及服用環孢霉素者(奧利司他會干擾抗移植排異反應的藥物) |
利拉魯肽(最高劑量3.0mg) | GLP-1受體激動劑 | 4.70%(95%CI4.1-5.3) | 64% | 罕見/可能:胰腺炎 | 具有甲狀腺髓樣癌的個人或家族史的或者,或患有多發性內分泌腺瘤病2型的患者 |
貝那魯肽 | GLP-1受體激動劑 | 3.60%(95%CI4.6-2.6) | 58.20% | 常見:惡心、嘔吐、便秘 罕見/可能:胰腺炎 | 對本品所含任何成分過敏者 |
司美格魯肽(最高劑量2.4mg) | GLP-1受體激動劑 | 12.10%(95%CI10.7-13.5) | 85.80% | 常見:惡心、嘔吐、便秘 罕見/可能:胰腺炎 | 具有甲狀腺髓樣癌的個人或家族史的或者,或患有多發性內分泌腺瘤病2型的患者 |
替爾泊肽(最高劑量15mg) | GLP-1/GIP雙受體激動劑 | 根據不同劑量,可達到11.90%(95%CI10.4-13.4)到17.8% | 根據不同劑量可達到85%-91% | 常見:惡心、嘔吐、便秘 罕見/可能:胰腺炎 | 具有甲狀腺髓樣癌的個人或家族史的或者,或患有多發性內分泌腺瘤病2型的患者 |
7.減重藥物治療與體重反彈
一項基于美國人群的真實世界數據顯示,在2021年開始使用GLP-1RA作為減重藥物的患者中,約2/3的患者在1年內因各種原因(包括藥物副作用、經濟負擔、健康保險覆蓋范圍等)停用GLP-1RA。目前已有部分研究關注了GLP-1RA停藥后的減重效果,結果均顯示停藥后會出現不同程度的體重反彈,而繼續使用藥物體重可進一步下降。此外,肥胖癥患者對藥物治療的反應存在差異,部分患者通過藥物治療無法達到具有臨床意義的體重減輕(體重降幅至少5%),對于這種情況,建議停止藥物治療。
8.減重藥物治療與肌少性肥胖癥
近年來,肌少性肥胖癥受到關注,國際學術組織倡議對肥胖癥患者篩查是否合并肌少癥。目前尚無臨床證據表明減重藥物對肌少性肥胖癥的治療效果和潛在風險,然而對于肌少性肥胖癥患者應用減重藥物進行減重治療需警惕肌少癥的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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