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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糖尿病的篩查,主要是在懷孕第24周到28周,做75g葡萄糖耐量實驗,確定是否有妊娠期糖尿病。
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的診斷標準,首先要禁食至少8小時,檢查時,孕婦要在5分鐘內口服含75g葡萄糖的液體300ml,分別檢測孕婦服糖前和服糖后1、2小時的血糖水平,三項血糖值應分別低于5.1mmol/L、10.0mmol/L、8.5mmol/L,只要有一項超過正常值,就可以診斷為妊娠糖尿病。
( 養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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