跖骨骨折
一般治療
(一)治療
根據骨折有無移位及復位情況,而酌情選擇相應的治療措施。
1.無移位及可獲得滿意復位者 傷后或復位后患肢以小腿石膏或短靴石膏固定4~6周。
2.有移位的骨折
(1)跖骨頭跖曲移位:可行開放復位,如局部嵌插穩定時,僅輔以石膏外固定;對合后仍不穩定者,則需用克氏針交叉固定,7~10天后拔除,再換小腿石膏制動。
(2)跖骨干骨折:一般移位勿需手術,嚴重錯位,尤其是影響足弓者則需切開復位,而后視骨折線形態選用鋼絲、克氏針或螺釘固定之。
(3)第5跖骨基底部骨折:僅極個別患者需行切開復位+內固定術(小螺釘或克氏針等),術后仍需輔以石膏制動。
(4)行軍骨折:癥狀較輕者可行彈性繃帶固定及適當休息3~4周,骨折線明顯者則需石膏固定。
(二)預后
一般預后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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