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嗽變異性哮喘
1.治療原則
CVA與典型支氣管哮喘的治療原則相同。美國ACCP(美國胸科醫師學會)指南認為,絕大多數CVA患者對吸入支氣管舒張劑和吸入糖皮質激素治療有效。我國的咳嗽指南推薦大多數CVA患者可吸入小劑量糖皮質激素聯合支氣管舒張劑(β2受體激動劑或氨茶堿等),或用兩者的復方制劑。同典型哮喘類似,短期口服小劑量糖皮質激素治療對CVA的患者可能同樣有效。CVA的治療時間應不少于8周。研究提示如果不經干預有30%~54%的CVA患者可發展成為典型的哮喘,而早期吸入糖皮質激素治療可以有效降低CVA進展為典型哮喘的風險,因此以吸入激素為主的早期規范化治療對改善CVA患者的預后有重要意義。由于許多CVA患者存在特應質,避免相應變應原的暴露對預防CVA的進展也很重要。
2.藥物治療
主要為抗炎藥及支氣管舒張劑的應用。
(1)支氣管舒張劑對于有間斷咳嗽癥狀的患者可按需使用支氣管擴張劑,以短效β2受體激動劑或茶堿為主。對于有持續頻繁咳嗽癥狀或者吸入糖皮質激素仍不能有效控制癥狀的,可以加用長效β2受體激動劑或者緩釋茶堿。
(2)吸入糖皮質激素由于CVA同典型哮喘都具有嗜酸粒細胞性氣道炎癥和氣道重塑,因此吸入糖皮質激素(ICS)是其一線治療,診斷CVA后就應盡快開始吸入激素治療。國外指南一般推薦使用布地奈德或丙酸氟替卡松,有些病例可能會需要更高的劑量。如單用糖皮質激素吸入治療不能緩解癥狀,應聯合支氣管舒張劑治療。對于大多數CVA患者,ICS治療可以快速緩解咳嗽癥狀,在咳嗽緩解后可以考慮逐漸減量降階梯治療。然而,終止ICS治療后咳嗽可能會復發,有學者建議給予CVA患者長期ICS治療以預防進展為典型哮喘及氣道重塑,但是其有效性仍有待于前瞻性研究的證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