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正常人的體溫在36-37°左右,這是人體的一個正常的溫度。但是有些人出現了體溫過低應該怎么辦呢?體溫過低的原因又有哪些呢?下面我們就來一一的講解下體溫過低。
體溫過低,指各種原因引起的產熱減少或散熱增加導致體溫低于正常范圍稱體溫過低。當體溫低于35℃時稱體溫不升。
詳細釋義
(1)臨床對體溫過低程度劃分(以口腔溫度為例)輕度32~35℃、中度30~32℃、重度30℃瞳孔散大,對光反射消失致死溫度23~25℃。
(2)其主要臨床表現為皮膚蒼白冰冷、口唇耳垂呈紫色、輕度顫抖、心跳呼吸減慢、血壓降低、尿量減少、意識障礙、晚期可能出現昏迷。
危害
體溫過低可導致所有生理功能的加速,包括心血管和呼吸系統,神經傳導,精神的敏銳性,神經肌肉反應時間和代謝率。幼兒時,將全身浸泡在接近結冰的水中所致的低溫過低,可保護低氧時的大腦。
核心體溫降低可導致冷漠嗜睡,手腳笨拙,精神錯亂,易激動,虛幻,呼吸減慢或停止,心跳減慢,不規則,后停止。但只要病人當未溫暖,不應認為病人已死。直腸溫度<34℃有助于與因心臟病,糖尿病昏迷,胰島素過量,腦血管意外或濫用藥物所致的類似癥狀相區別。普通的臨床體溫表不能測量體溫過低時很低的體溫,必須用特殊的低體溫測量儀,若只有標準的臨床體溫表,汞柱不能升至34℃以上表明有體溫過低。
小兒體溫過低的辦法
嬰兒由于體溫調節中樞系統還沒有發育完善,并且皮下脂肪較薄容易散熱,因需很容易出現體溫過低現象。體溫過低的嬰兒一般表現出一定的癥狀,往往哭聲低微,不肯吃奶,皮膚冰涼,血糖含量過低,皮下脂肪往往出現腫塊等。體溫過低的嬰兒得不到及時的料理而身體虛弱,抵抗力差,嚴重時甚至會威脅生命安全,所以,家長一旦發現自己的寶寶體溫過低,一定要采取措施來提高體溫或尋求醫生的幫助。
一般來說,提高體溫有兩種方法,我們應該結合起來使用:
注意保暖
室溫不應該低于20度,一定要給寶寶穿厚暖的衣服,應有棉斗笠,好再在棉斗笠外放置一個或數個熱水袋進行保暖。在給寶寶換衣服時更要特別注意。
注意加強營養
適當補充母乳和葡萄糖,這樣在一定程度上也可增強寶寶的抗寒能力,有利于體溫的回升。
如果上述方法不能奏效,寶寶的體溫還是過低時,一定要及時到醫院尋求醫生的幫助,查明體溫過低的原因,并采取進一步的治療和護理。
全身體溫降低
因長期暴露于任何溫度,人體散熱大于產熱時,可引起體溫過低,體溫過低常見于寒冷季節或浸泡在水中,但若代謝性或活動性產熱(發抖)不能維持核心體溫時,也可發生于夏天或溫暖季節,嚴重外傷后也可發生體溫過低,固定不動,穿濕衣服,寒風和躺在寒冷的表面物上,可增加發生體溫過低的危險性。
體溫過低可導致所有生理功能的加速,包括心血管和呼吸系統,神經傳導,精神的敏銳性,神經肌肉反應時間和代謝率,幼兒時,將全身浸泡在接近結冰的水中所致的低溫過低,可保護低氧時的大腦。
核心體溫降低可導致冷漠嗜睡,手腳笨拙,精神錯亂,易激動,虛幻,呼吸減慢或停止,心跳減慢,不規則,后停止,但只要病人當未溫暖,不應認為病人已死,直腸溫度<34℃有助于與因心臟病,糖尿病昏迷,胰島素過量,腦血管意外或濫用藥物所致的類似癥狀相區別。普通的臨床體溫表不能測量體溫過低時很低的體溫,必須用特殊的低體溫測量儀,若只有標準的臨床體溫表,汞柱不能升至34℃以上表明有體溫過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