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球通則
交換場地
(1)雙方應在每盤的第1、3、5等單數局結束后,以及每盤結束雙方局數之和為單數時,交換場地。
(2)在搶7分比賽中,雙方分數相加每6分更換一次場地。
失分
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情況,均判失分。
(1)在球第二次著地前,未能還擊過網。
(2)還擊的球觸及對方場區界線以外的地面、固定物或其他物件。
(3)還擊空中球失敗。
(4)故意用球拍觸球超過一次。
(5)運動員的身體、球拍,在發球期間觸及球網。
(6)過網擊球。
(7)拋拍擊球。
(8)發球雙失誤。
(9)擊球時人的身體觸網。
壓線球
落在線上的球都算界內球。
休息時間
(1)分與分之間,撿到球后直至發出,大間隔25秒
(2)單數局結束交換場地時可休息90秒
(3)每盤結束可休息120秒
(4)每盤的第一局結束后,交換場地時不能休息
(5)在搶7分比賽中,雙方分數相加6分,更換場地時不能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