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打接球次序
先接球的一方,應在第1局開始時,決定何人先接發球,并在這盤 單數局,繼續先接發球。雙方同樣應在第2局開始時,決定何人接發球,并在這盤雙數局繼續先接發球。他們的同伴應在每局中輪流接發球。
雙打還擊
接發球后,雙方應輪流由其中任何一名隊員還擊。如運動員在其同隊隊員擊球后,再以球拍觸球,則判對方得分。
計分方法
勝一分
遇到下列情況時,判對方勝1分
1、發球員連續兩次發球失誤或腳誤時。
2、接球員在發來的球沒有著地前用球拍擊球,或球觸及自己的身體及所穿戴的衣物時。
3、在球第二次落地前未能還擊過網時。
4、還擊球觸及對方場區界線以外的地面、固定物或其它物件時。
5、還擊空中球失敗時。
6、在比賽中,擊球員故意用球拍拖帶或接住球,或故意用球拍觸球超過一次時。
7、“活球”期間運動員的身體、球拍(不論是否握在手中)或穿戴的其它物件觸及球網、網柱、單打支柱、繩或鋼絲繩、中心帶、網邊白布或對方場區以內的場地地面。
8、還擊尚未過網的空中球(過網擊球)。
9、除握在手中(不論單手或雙手)的球拍外,運動員的身體或穿戴的物體觸球。
10、拋拍擊球時。
11、比賽進行中,運動員故意改變其球拍形狀。
12、對方發球或回球時出界。(注意:出界的判法為球的第一個落點是否過第二白線)
一局
(1)每勝1球得1分,先勝4分者勝1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