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交換發球
第一局比賽終了,接球員成為發球員,發球成為接球。以后每局終了。均依次互相交換,直至比賽結束。
網球規則之通則
1.交換場地
雙方應在每盤的第1、3、5等單數局結束后,以及每局結束雙方局數之和為單數時,交換場地。
2.失分
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情況,均判失分。
(1)在球第二次著地前,未能還擊過網。
(2)還擊的球觸及對方場區界線以外的地面、固定物或其他物件。
(3)還擊空中球失敗。
(4)故意用球拍觸球超過一次。
(5)運動員的身體、球拍,在發球期間觸及球網。
(6)過網擊球。
(7)拋拍擊球。
(8)發球雙失誤。
(9)擊球時人的身體觸網。
3.壓線球
落在線上的球都算界內球。
網球規則之雙打規則
1.雙打發球次序
每盤第一局開始時,由發球方決定由何人首先發球,對方則同樣地在第2局開始時,決定由何人首先發球。 第3局由第1局發球方的另一球員發球。第4局由第2局發球主的另一球員發球。以下各局均按此序秩發球。
2.雙打接球次序
先接球的一方,應在第1局開始時,決定何人先接發球,并在這盤 單數局,繼續先接發球。雙方同樣應在第2局開始時,決定何人接發球,并在這盤雙數局繼續先接發球。他們的同伴應在每局中輪流接發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