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由于侵犯從業者健康隱私而造成的健康就業歧視為何屢禁不止?很明顯,用人單位強制從業人員進行福利體檢是問題產生的根源,而對違規者缺少懲罰則是問題產生的關鍵。
網易新聞載文:“缺少罰則的禁令,在現實中還真不少,但因為缺少罰則,所以這些禁令在現實中執行的效果就很不理想,很多人根本就不把禁令當一回事。因此,缺少罰則的規定、通知、要求或《意見》,就是一張紙老虎,只能是水中花,鏡中月,中看不中用,到頭來,還損害了國家和政府部門出臺規定或政策的性。”
國際勞工組織規定,禁止在招聘與就業中強制勞工體檢。而在我國,單位強制體檢成了風氣,用人單位覺得員工體檢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用人單位作為一個與從業者平等的法律主體無權強制從業者福利健康等體檢。
曾任中國數量經濟學會常務理事、中國投入產出學會秘書長,現兼任中國數量經濟學會學術委員,中國勞動學會學術委員顧海兵在《必須徹底禁止侵害人權的無依據的強制體檢》一文中指出:“2004年修改的我國憲法在其33條規定: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人權的內容很多,其中的重要內容之一是身體不受侵犯權,即除了法律明確規定,否則,沒有證據、沒有經過法定程序,任何人的身體不可被檢查、不可被搜查(這其中當然包括體檢)。
衛生部新聞發言人鄧海華接受本報記者專訪時有記者問:” 在就業和入學體檢中取消了體檢,有的單位會采取“職工福利”的方式,讓職工做體檢,而體檢結果單位第一時間就能知道,這樣的問題如何解決?鄧海華表示:“單位不能強行讓職工進行體檢,對職工體檢的隱私,要進行保護。”
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勞動科學研究所副所長莫榮表示:“用人單位和醫院都無權強迫檢測人“上繳”隱私權。”單位強制福利體檢的的話,員工是有權拒絕的,單位體檢本應是好事,如果其中還有其他目的員工可以去相關機關舉報侵犯隱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