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不適合游泳
游泳不僅能強身,而且能防治疾病。據資料表明,讓實驗鼠游泳6周,每周3次,每次1小時,可推遲人工形成高血壓的發生。《生理科學研究》還報道,游泳能使冠狀動脈口徑增大,并有緩解小動脈痙攣之效。因此,美國醫生把游泳列為預防心臟病的佳運動方式之一。
然而游泳并非對每個人都適合,患有某些疾病不宜游泳的人如果勉強下水游泳,無論對人、對己都會帶來害處。哪些人不能下水游泳呢?
有可能發生意外危險的人 嚴重高血壓患者,用藥后血壓仍在23.4/14.3千帕以上,自覺癥狀較重,有發生腦血管意外的可能;近期內有過心絞痛發作,稍運動就感到胸部疾病的冠心病患者;心瓣膜病及有心力衰竭可能的心臟病患者;精神病人及癲癇病人等。這些人絕對禁止下水游泳,以防在水中發生意外。
患有某些傳染性疾病的人 患肝炎、傳染性皮膚病、紅眼病、嚴重沙眼、嚴重腳癬、陰道滴蟲和菌痢等疾病的患者,在徹底治愈并經復查之后,方可下水游泳,否則會傳染給別人。
游泳有可能使病情加重的人 如患有腎炎、支氣管哮喘、急慢性中耳炎及鼓膜穿孔等病,患者抵抗力弱,而游泳活動量較大,又是在冷水環境中進行,容易使病情加重。
入水游泳可能對健康不利的人 如女性在月經期游泳,很容易感染疾病。大病初愈者、體質虛弱者,好經過一段時間的陸上運動,使體質有所增強,再入水游泳。
但是,也不是所有身體有病的人都不能游泳,患有下列疾病的人可在醫生指導下慎重地進行適量游泳運動,對健康是有益的。
1、并不嚴重的一般高血壓病患者;
2、冠心病病人病情穩定,近年來未發過心絞痛;
3、一般貧血患者;
4、并不嚴重的慢性疾病患者,如胃及十二指腸潰瘍、神經衰弱患者;
5、關節活動有輕微障礙但不影響正常活動的頸、肩、腰、腿痛患者;
6、“青年型高血壓病”患者。
患有嚴重心臟病、高血壓和精神失常的人,下水容易突然暈倒或失去知覺。
患有癲癇病的易抽搐的人不宜游泳,以防因突然發病而失去游泳技能發生危險。
患有病毒性肝炎、細菌性痢疾、紅眼病、性病、體癬等傳染性皮膚病患者,不可參加游泳,以防止傳染病傳播。
耳聾者不宜參加游泳,因耳聾者中耳內調節平衡的器官也會受到損傷,從而削弱了身體平衡能力,常因失去平衡而發生溺水事故。鼓膜干性穿孔者下水后,水就會經鼓膜的穿孔部位進入中耳腔而引起急性中耳炎,故不宜游泳。
患化膿性中耳炎者也不能游泳,因為中耳腔內帶病菌的膿液可能流入泳池水里,污染其他游泳者,并使自己的慢性化膿性中耳炎急性發作。
婦女月經期、孕婦、產后兩個月內、人工流產或結扎輸卵管一個月內、上環后半個月內均不能游泳。
患有肺結核、肺氣腫、腎炎、沙眼、急性結膜炎、角膜潰瘍、高度近視、急性鼻竇炎的人不宜游泳;劇烈活動后的人和酗酒者,不要馬上進行游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