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乓球的發球規則是什么
合法發球
1、發球時,球應放在不執拍手的手掌上,手掌張開和伸平。球應是靜止的,在發球方的端線之后和比賽合面的水平面之上。
.2、發球員須用手把球幾乎垂直地向上拋起,不得使球旋轉,并使球在離開不執拍手的手掌之后上升不少于16厘米。
3、當球從拋起的高點下降時,發球員方可擊球,使球首先觸及本方臺區,然后越過或繞過球網裝置,再觸及接發球員的臺區。在雙打中,球應先后觸及發球員和接發球員的右半區。
4、從拋球前球靜止的后一瞬間到擊球時,球和球拍應在比賽臺面的水平面之上。
5、擊球時,球應在發球方的端線之后,但不能超過發球員身體(手臂、頭或腿除外)離端線遠的部分。
6、運動員發球時,有責任讓裁判員或副裁判員看清他是否按照合法發球的規定發球.
a、如果裁判員懷疑發球員某個發球動作的正確性,并且他或者副裁判員都不能確信該發球動作不合法,一場比賽中此現象第一次出現時,裁判員可以警告發球員而不予判分.
b、在同一場比賽中,如果運動員發球動作的正確性再次受到懷疑,不管是否出于同樣的原因,不再警告而判失一分.
c、無論是否第一次或任何時候,只要發球員明顯沒有按照合法發球的規定發球,他將被判失一分,無需警告。
7、運動員因身體傷病而不能嚴格遵守合法發球的某些規定時,可由裁判員做出決定免予執行,但須在賽前向裁判員說明。
單打一般開局應由抽簽決定誰先發球,每人發兩球輪換至本局結束,下局開局由上局開局先發的另一方發球,每人兩球,輪換發至本局結束,....依次輪換至比賽結束 雙打開局也由抽簽決定,每隊兩球,先發隊員發完后由對方對角隊員發球,自己與對友更換左右位置,對友接發球,對方發完后自己與對友位置不變,對友發球,對方兩人更換位置換人接發球,依次更換至本局結束。
單打和雙打共同遵守:發球要先進行猜先,猜中方先發球。先發球方發兩個球后,改由對方發兩個球,依此類推。 每局比完應交換場地。
現在的國際通用標準是每局11分制,即:先得11分者為勝,如打到10平,連續得兩分者為勝。除團體賽外(5局3勝制),一般都是用7局4勝制比賽,打到3比3平后,第7局(即決勝局,5局3勝制第5局為決勝局),不管誰先到5分,則交換場地
雙打比賽規則
一、在第一局比賽中,先發球方確定第一發球員,再由接發球方確定第一接球員;一局首先發球的一方,在該場的下一局比賽中應首先接發球;在以后的各局比賽中,第一發球員確定后,第一接發球員應是前一局發球給他的運動員。
二、首先由發球員合法發球,再由接發球員合法還擊,然后由發球員的同伴合法接球,再由接發球員的同伴合法還擊,此后運動員按此次序輪流合法還擊。
三、發球時,球必須先落到本方的右半區,然后直接落到對方的右半區,中線視為右半區的一部分。
四、每發完兩次球換發球時,前面的接球員應成為發球員,前面的發球員的同伴成員成為接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