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比賽的時間規定
正式比賽全場的比賽時間為90分鐘,分相等的上下 兩半時(各45分鐘),除經裁判員同意外,上下半時之間的 休息時間不得超過1分鐘(非王式比賽,經裁判員同意,可 改變比賽時間和半場之間的休息時間)。
在每半場中因故損失的時間應予補足,補足多少時間由 裁判員決定。每半場終了時或終了后,如因執行罰球點球,則 應延長至踢完為止。
比賽開始的時間計算,不是以裁判員鳴哨為準,而是與開球隊員將球踢向對方半場,并須滾動至與球圓周相等的 距離時才開始計時。
在此以前,隊員違反規定,如越過中線,進入中圈,應鳴哨重新開球并重新計時。
裁判員要按時結束比賽(罰球點球除外)。裁判員鳴哨 結束比賽時球不論處在何種位置,比賽即為結束。
如隊員射門,正當射出的球在空中運行時,裁判員鳴哨表示比賽時間 終了,比賽即為結束,若該球進入球門,仍判無效。
如競賽規程規定,比賽結果成平局后仍須決出勝 時,則增加決勝期的比賽決勝期開始前應休息10分鐘,并重新選擇場地或開球權。
決勝期的時間為30分鐘a分上下兩 半時,各為15分鐘,中間只文換場地不再休息。決勝期終了仍為平局.則采用互踢球點球的方法來決定勝負。
關于足球運動的起源
足球運動是一項古老的體育活動,源遠流長。早起源于我國古代的一種球類游戲“蹴鞠”,后來經過阿拉伯人傳到歐洲,發展成現代足球。所以說,足球的故鄉是中國。據說,希臘人和羅馬人在中世紀以前就已經從事一種足球游戲了。
他們在一個長方形場地上,將球放在中間的白線上,用腳把球踢滾到對方場地上,當時稱這種游戲為“哈巴斯托姆”。
而現代足球起源地是在英國,是來源于12世紀前后他們和丹麥發生了一場戰爭,戰爭結束后英國人看到地上有丹麥士兵的人頭,由于英國對丹麥士兵非常痛恨,便踢起了那人頭。到19世紀初葉,足球運動在當時歐洲及拉美一些國家特別是在資本主義的英國已經相當盛行。
直到1848年,足球運動的第一個文字形式的規則《劍橋規則》誕生了。 所謂的《劍橋規則》,即是在19世紀早期的英國倫敦,牛津和劍橋之間進行比賽時制定的一些規則。
當時每隊有11個人進行比賽。因為當時在學校里每套宿舍住有十個學生和一位教師,因此他們就每方11人進行宿舍與宿舍之間的比賽,現在的11人足球比賽就是從那時開始的。
1863年10月26日,英國足球協會在英倫召開了現代足球史上十分重要的會議。
比賽歸程草擬出來,但有些條文卻離今天的規則相距甚遠。比如當時有這樣一條:當球從球門柱之間進入或在上面的空間越過,不論高度如何,只要不是被手扔、擊、運進去的,都算贏一球。
那時球員的位置與陣形也不同于今天:每隊一名守門員、一名后衛、一名前衛和八名前鋒。
制定規則不久,陣形有所改變:一名守門員、兩名后衛、三名前衛和五名前鋒。所以上場比賽的隊員就是十一人了。
然而眾多的資料表明,中國古代足球的出現比歐洲更早,歷史更為悠久。我國古代足球稱為“蹴鞠”或“蹋鞠”, “蹴”和“蹋”都是踢的意思,“鞠”是球名。
“蹴鞠”一詞早記載在《史記匪漲亓寫》里,漢代劉向《別錄》和唐人顏師曾為《漢書·枚乘傳》均有記載。到了唐宋時期,“蹴鞠”活動已十分盛行 ,成為宮廷之中的高雅活動。
1958年7月,國際足聯前任主席阿維蘭熱博士來中國時曾表示:足球起源于中國。當然,由于封建社會的局限,中國古代的蹴鞠活動終沒有發展成為以“公平競爭”為原則的現代足球運動。這個質的飛躍是在資本主義的英國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