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踢球點球過程中,場上守門員受傷不能繼續比賽時,可由競賽規程規定的大限額內被提名而尚未使用過的替補隊員進行替換。
除上一條所述的情況,只有比賽結束時,包括在規定的延長期比賽結束時在場上的隊員方可參加踢球點球。
每次應由不同的隊員踢球點球,直至雙方符合資格的隊員均踢過一次后,方可踢第二次。
在踢球點球的過程中,符合資格的隊員可以與守門員互換位置。
在踢球點球的過程中,只允許符合資格的隊員和執法裁判員在場內。
除踢球點球的隊員和兩名守門員外,其他所有隊員必須在中圈內。
踢球點球隊員一方的守門員必須在罰球區以外的球門線與罰球區線交匯處的比賽場地上。
除非另有所述,有關足球競賽規則和國際足球理事會的決議應在踢球點球決勝時實施。
比賽結束時,如果雙方人數不等,人數多的一方應減去多出的人數以與對方人數一致,并通知裁判員出場隊員的名字和號碼。球隊隊長負責此事。
在開始踢球點球決勝之前,裁判員應確定留在中圈里的雙方隊員人數一致后再執行踢球點球。
技術區域
在規則第三章國際足球理事會決議二中解釋了技術區域的概念,它是聯系比賽與替補席的特殊區域。
技術區域的大小和位置可以根據體育場的情況做適當改變,以下提供的是一般性指導:
技術區域的范圍是指,從替補席兩側向外1米及向前延伸至距邊線1米的區域。
建議用標記線明確該區域。
技術區域內的人數由競賽規程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