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爾夫比洞賽與比桿賽的規則差異
比洞賽和比桿賽是高爾夫的兩種基本比賽形式。業余愛好者平時接觸多的是比桿賽。
高爾夫球賽初的形態是比洞賽,其歷史比比桿賽要悠久得多,比賽激烈程度和可觀賞性也較比桿賽有過之而無不及。
由于比洞賽需要選手進行多輪淘汰才能決出后冠軍,因此不適合大量選手同時參加,因此目前世界職業高爾夫球壇的主要賽事都改用比桿賽。
比洞賽是“兩兩對抗”,對手雙方每洞立決勝負;比桿賽則是所有參加比賽的人共同競技,相當于每一個人都要同時和其他參賽者對抗,以18個洞(或幾個18洞)的總桿數決勝負。
正因為比賽的方法和性質都有所不同,比洞賽規則和比桿賽規則也就有著比較明顯的區別。
球友們平時也“比洞”,如“亂拉”、“固拉”等,但實際上很少真正按比洞賽的規則進行,一般都還是運用比桿賽規則,只不過按“洞”來定輸贏,更有甚者“比桿加比洞”。
以下是比洞賽與比桿賽在規則方面的一些主要差異:
1、一般處罰
比洞賽的一般處罰是“本洞負”,比桿賽的一般處罰是“罰兩桿”。
例如,擊球前球桿觸及障礙區地面、果嶺上觸及推擊線、在錯誤的地方打球、打錯球等,比桿賽都是罰兩桿,比洞賽則是本洞負(直接輸掉這個洞)。
一般來說,除了極個別的情況外(如下述的發球區開球),凡比桿賽罰兩桿的行為,比洞賽就是本洞負。
2、發球區
比桿賽如果球員在發球區以外擊球,罰兩桿,重新擊球。比洞賽則要看對手的態度,對手既可以認可這一次擊球,也可以要求其取消這一次擊球。
3、違反擊球順序
比桿賽情形下,只要不是互相商量不按順序擊球且有獲利,偶然的違反擊球順序是沒有問題的,不用罰桿,錯了就錯了,接著打下一桿便是。
如果是比洞賽違反擊球順序,則對手既可以認可其擊球,也可以立即要求其取消這次擊球,重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