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雙峰熱
24小時內,發熱有兩次高峰;
(5)復發性或再發性發熱
發熱多次發作,每次持續數日,發作期間1至數日體溫正常;
(6)不規則熱
熱型無一定規律,反反復復不容易見效。
發熱的分期在發熱過程中,由于產熱和散熱這對矛盾不斷發生變化,所以發熱一般可分為四個階段:
(1)前驅期
許多發熱疾病可無此期癥狀。此期癥狀持續時間,根據發熱疾病的具體情況而不同,主要表現為全身不適、疲倦乏力、腰背及四肢痛、頭痛、食欲減退、情緒不穩定、低熱;有些發疹性疾病,在全身皮疹出現前,可有前驅疹,如麻疹前驅期時,口腔黏膜可出現克氏斑。
(2)體溫上升期
特點是產熱多而散熱少,因此產熱占優勢,故體溫升高。表現為皮膚蒼白、干燥、無汗、“雞皮疙瘩”,觸摸患兒皮膚有冷感;如發生寒戰,預示將發生高熱。幼兒此時可出現驚厥現象。在寒戰期間,體溫多在38℃以上,并多數在數小時內達到高熱極期,如瘧疾、大葉性肺炎、敗血癥、藥物反應性發熱等,以上為體溫驟升者。體溫漸升者,指發熱初期為低熱,數天內由低熱逐漸上升達到高熱者,稱為漸升性發熱。
漸升者常有前驅癥狀,多數無寒戰現象,但有時可感覺發冷,如不典型的傷寒。有的呈驟升性發熱,這可能開始為低熱被忽略所致。另外,肺結核等疾病的體溫呈漸升性發熱。
(3)高溫持續期
此時體溫已達高峰,本期的特點是散熱過程開始增強,但產熱并未降低,所以此期產熱和散熱在新的基礎上重新建立相對的平衡,使體溫維持在一定的高水平上。臨床上表現為皮膚潮紅而灼熱、呼吸加快加強、出汗等,此期出現高熱可持續幾小時(如瘧疾)或數天(如肺炎),甚至幾周以上(如傷寒)。
(4)體溫下降期
本期特點是散熱過程占優勢,產熱減少,同時通過體溫調節中樞的調節,散熱仍處于較高水平,病人體表皮膚血管擴張,大量出汗,散熱加強,于是體溫開始下降,產熱和散熱終于恢復正常的相對平衡狀態。體溫下降的方式,一般是漸退,即在幾天之內體溫逐漸恢復正常(如傷寒)。
也有驟退的,即體溫在十幾個小時或更短的時間內降到正常,甚至低于正常(如大葉性肺炎)。在體溫下降時,由于大量出汗,喪失大量的體液,因此對于高熱小兒在使用退熱藥時,必須慎重,以防造成虛脫及其他并發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