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得過強迫癥這種病的人,很難去理解那種痛苦,強迫癥患者平均都是在發病后7年才接受治療,患者本身所受的折磨,加上社會的不理解,很多人也嚴重影響到他們的社會功能!更使他們陷入絕境!可以說這種心理疾病的折磨,比任何肉體上的疾病都要痛苦!那么強迫癥主要有哪些癥狀?強迫癥診斷標準是什么?
1、強迫觀念
強迫癥患者即某種聯想、觀念、回憶或疑慮等頑固地反復出現,難以控制。
(一)強迫聯想:反復聯想一系列不幸事件會發生,雖明知不可能,卻不能克制,并激起情緒緊張和恐懼。
(二)強迫回憶:反復回憶曾經做過的無關緊要的事,雖明知無任何意義,卻不能克制,非反復回憶不可。特例;大腦反復出現歌聲,歌聲甚至可以調節,可以隨外界的歌聲而改變,影響注意力,
2、精神狀態。
(三)強迫疑慮:對自己的行動是否正確,產生不必要的疑慮,要反復核實。如出門后疑慮門窗是否確實關好,反復數次回去檢查。不然則感焦慮不安。
(四)強迫性窮思竭慮:對自然現象或日常生活中的事件進行反復思考,明知毫無意義,卻不能克制,如反復思考:“房子為什么朝南而不朝北。”
(五)強迫對立思維:兩種對立的詞句或概念反復在腦中相繼出現,而感到苦惱和緊張,如想到“擁護”,立即出現“反對”;說到“好人”時即想到“壞蛋”等。
(六)強迫思維:在病程中某一思想、沖動意念、或想象,會反復或持久地很不合適地闖入頭腦,以致引起顯著的焦慮或痛若煩惱。
3、強迫動作
(一)強迫洗滌:反復多次洗手或洗物件,心中總擺脫不了“感到臟”,明知已洗干凈,卻不能自制而非洗不可。
(二)強迫檢查:通常與強迫疑慮同時出現。患者對明知已做好的事情不放心,反復檢查,如反復檢查已鎖好的門窗,反復核對已寫好的賬單,信件或文稿等。
4、強迫意向
在某種場合下,患者出現一種明知與當時情況相違背的念頭,卻不能控制這種意向的出現,十分苦惱。如母親抱小孩走到河邊時,突然產生將小孩扔到河里去的想法,雖未發生相應的行動,但患者卻十分緊張、恐懼。
了解強迫癥的癥狀有助于患者對這種疾病更加地了解。如果患病的話,并且這種強迫癥癥狀已經強烈地影響到了您的生活,那么就必須進行治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