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癥的診斷標準有哪些,癥狀標準,至少有下列2項,并非繼發于意識障礙、智能障礙、情感高漲或低落。單純型精神障礙另規定。
精神分裂癥的診斷標準有哪些
一、癥狀標準
至少有下列2項,并非繼發于意識障礙、智能障礙、情感高漲或低落。單純型精神障礙另規定。
1、反復出現的語言性幻聽。
2、明顯的思維松弛、思維破裂、言語不連貫,或思維貧乏或思維內容貧乏。
3、思想被插入、被撤走、被播散、思維中斷或強制性思維。
4、被動、被控制或被洞悉體驗。
5、原發性妄想(包括妄想感、妄想心境)或其他荒謬的妄想。
6、思維邏輯倒錯、病理性象征思維或語詞新作。
7、情感倒錯,或明顯的情感淡漠。
8、緊張綜合征、怪異行為,或愚蠢行為。
9、明顯的意志減退或缺乏。
二、嚴重標準
自知力障礙,并有社會功能嚴重受損或無法進行有效交談。
三、病程標準
1、符合癥狀標準和嚴重標準至少持續1個月,單純型(青少年期的發病)另有規定。
2、若同時符合精神分裂癥和心境障礙的癥狀標準,當情感癥狀減輕到不能滿足心境障礙癥狀標準時,分裂癥狀需繼續滿足精神分裂癥的癥狀標準至少2周以上,方可診斷為精神分裂癥。
四、排除標準
排除器質性精神障礙及精神活性物質和非成癮物質所致精神障礙。尚未緩解的精神分裂癥患者,若又罹患本項中前述兩類疾病,應并列診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