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電磁輻射是導致皮膚癌的病因之一,與臺式機相比,筆記本電腦的輻射量較小,但如果長時間接觸,也會給身體帶來隱患,從而導致皮膚癌的發生。長期接受電磁輻射,會造成人體免疫力下降,新陳代謝紊亂,記憶力減退,提前衰老,心率、血壓失常,視力、聽力下降,皮膚產生斑痘、粗糙等。這些都是屬于導致皮膚癌的病因的主要因素。
2、損傷皮膚,經常將筆記本電腦放在腿上使用,可能引發“烘烤皮膚綜合征”,不僅皮膚會變色,出現斑點,而且這種慢性、持續時間較長的皮膚炎癥會增加人們患上皮膚癌的幾率。因此,這些都是導致皮膚癌的病因。
3、日常曝曬與紫外線照射:有足夠的證據支持紫外線照射人體,黑色素的防護與免疫系統功能相互作用導致了皮膚癌的發生。在日光中測定人體皮膚皮膚接受紫外線量最大的部位是頭部、面部、頸后、手部,鱗狀細胞癌幾乎全部發生于這些部位紫外線的致癌機理。也許是光化作用改變了細胞DNA的結構,同時破壞了淋巴細胞表面的活性抗原結構,降低了機體的免疫功能。在其他促癌因素的共同參與下導致皮膚癌的發生。
4、化學致癌物質:自Percivall首次描述了掃煙囪工人好發陰囊皮膚癌的報道后100年左右,人們才發現經常接觸砷化物焦油和瀝青的工人容易發生皮膚癌。化學物質致癌可分為兩個時期,即開始期與助長期開始期至所引致結果與暴露于特殊物質或致癌物質的限度密切相關,其進行不可逆轉細胞改變與遺傳,有關助長期需要反復暴露于接觸物與間隔時間有關,若很長時間不予暴露仍可逆轉不發生癌腫開始期與助長期的間隔時間十分重要,可出現兩種結果即形成或不形成皮膚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