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講,早期精神病的病程可以分為三個時期:精神病前期(前驅期)、精神病急性期(出現鮮明的精神病性癥狀)、康復期。在此期間可以采取預防措施。
精神病前期:許多研究表明,精神病在出現精神病發作之前就已經出現了許多癥狀,這些癥狀包括:⑴情感變化:猜疑、抑郁。焦慮、情緒不穩、緊張、易激惹、憤怒。⑵認知變化:奇怪的想法、記憶力障礙、注意力集中。⑶自我感知的變化、對他人感知的變化以及對外界感知的變化。⑷軀體方面和感知方面的變化:睡眠障礙,食欲改變、各種軀體不適的主訴、無精打采、無所事事、認知障礙。
盡管患者為上述這些癥狀所苦惱,但是他們卻很少向他人談到這些癥狀,也不會主動尋求幫助。家庭和一朋友也許會注意到病人的這些變化(例如:社交退縮,工作和學習能力下降),但往往找不出原因。如果他們懷疑患者具有精神病,由于這種疾病帶來的恥辱感也妨礙了他們尋求醫療幫助。如果認為一個年輕人出現了精神病早期就應當對其密切的監護,以便出現精神病癥狀之后能夠得到及時的治療。同時,其他一些誘因包括藥物依賴、家庭問題也應當給于解決,目的是為了減少病人發展成為精神病的危險性。
將來有可能能夠預測哪些高危個體可能發展成為精神病,從而以特定的治療包括一些低劑量的抗精神病藥物加以阻止和預防。
首次精神病發作:精神病的早期就可以出現顯著的功能障礙。此期預防措施的目的是為了減少或者消除造成這些功能障礙的各種因素。早期精神病的治療需要使用生物、社會、和心理學的各種綜合治療的方法以防止進一步的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