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口服抗甲狀腺藥物
可以抑制甲狀腺激素合成,通常還會配合交感神經抑制劑及精神安定劑來輔助控制心悸、手抖、焦慮等癥狀。但是需要長期服用,一般約在一年半至二年內方可逐漸減少藥量直至停藥。然而約有三分之一到一半的患者停藥后會復發,特別是那些甲狀腺腫大明顯或飲食攝取碘較多的患者(如常吃海帶、含碘鹽)。另外,少部分患者在服藥前兩三個月內,會發生皮膚瘙癢、皮疹或粒細胞減少、肝功能異常等藥物不良反應。若出現這些現象,宜及時就醫調整治療方案。
2、放射性碘治療
原理是放射性碘會聚集到甲狀腺中來破壞部分組織,使得制造甲狀腺激素的功能降低。通常病人只需服用一次,若效果不佳則可半年或一年后再追加一次。效果穩定性差,治療后甲狀腺的體積會逐漸縮小,甚至有的病人會因甲狀腺破壞過多而導致甲狀腺機能低下,反而需終身服用甲狀腺激素。孕婦及近期內打算懷孕的婦女(胎兒致畸),或合并眼病的患者(突眼增大),不宜采用此法治療。 18歲以下不宜。
3、手術
方法是切除部分甲狀腺以減少激素的分泌量,效果明顯,但缺點是需要承擔手術風險。藥物及放射碘治療復發,中度以上,妊娠早中期,繼發甲亢及高功能腺瘤,有壓迫癥狀宜手術治療。青少年及癥狀輕微不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