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血管瘤是肝臟的一種良性腫瘤,一般認為是不會發生惡變的,患者可能出現右上腹部不適癥狀、血管瘤增大并發破裂,這時候就需要手術治療。
當患者確診血管瘤后,大部分只需要定期觀察,一般3~6個月做一次腹部彩色超聲檢查就可以了。對于血管瘤直徑小于5厘米的血管瘤,一般不需要采取措施治療,手術治療是沒有必要的,進行定期觀察就可以。而對于血管瘤直徑大于5厘米的患者就需要密切觀察了,至少3個月應做一次超聲檢查,如果血管瘤增長迅速,每年生長速度超過2厘米,或者患者出現明顯的不適癥狀,就要考慮手術了。一般認為,血管瘤直徑大于10厘米,出現十分明確的癥狀是血管瘤手術的指征。
肝血管瘤自發性破裂出血是不常見的,大多是在外力作用下出現急性繼發性破裂。遇到車禍及其他意外傷害時,上腹部可能受到撞擊,肝血管瘤受到擠壓而發生破裂出血。血管瘤破裂是手術切除的指征,手術應立即實施。對于肝血管瘤伴有大流量動靜脈瘺及凝血功能障礙的患者,也應手術治療。
手術治療是一種有創性的治療方法,有創就可能帶來一定的風險,因此是否手術治療,應由有經驗的醫生權衡利弊而給出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