肱骨頭骨折與肱骨大結節骨折直接暴力所致的發生機轉相似,可同時引起大結節及肱骨頭骨折或是此暴力未造成大結節骨折,而是繼續向內傳導以致引起肱骨頭骨折。前者骨折多屬粉碎狀,而后者則以嵌壓型多見。由于骨折類型及患者年齡等因素不同,所以治療要求也有所差異。
1.嵌入型
對無移位者僅以三角巾懸吊固定4周左右,對有成角移位者應先行復位,青壯年者以固定于外展架上為宜。
2.粉碎型
手法復位后外展架固定4周~5周,手法復位失敗者可將患肢置于外展位牽引3周~4周,并及早開始功能活動。也可行開放復位及內固定術,內固定物切勿突出到關節腔內,以防繼發創傷性關節炎。對開放復位后仍無法維持對位或關節面嚴重缺損者,可采取人工肱骨頭置換術,尤其適用于年齡60歲以上的老年患者。
3.有游離骨片者
手法復位一般難以還納,可行開放復位,對難以還納者,可將其摘除。
4.晚期患者
以補救性手術為主,包括關節面修整術、肱二頭肌肌腱的腱溝修整術、關節內游離體摘除術、肩關節成形術及人工關節置換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