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熱可由未知的因素引起,也可以是重病的信號。發熱是機體體溫調節系統異常所致。細菌或其他微生物所產生的外源性致熱源或由微生物、抗原一抗體復合物或其他刺激物激發而釋放的內源性致熱源均可引起發熱,但某些病者的體溫升高卻無明顯原因。 必須經過客觀測量及觀察,才能確認為發熱。
常見病人僅主觀感覺體溫升高,但實際上并非真有發熱,或者病人測量到體溫高于37℃(98。6OF)就認為是異常。體溫可受代謝率、身體活功外界氣溫和體質的影響,而晝夜有1.7℃(3“F)范圍內的波動。因此,午后或傍晚日勝溫度達37.7℃(100“F)完全可能屬正常。 直腸溫度常被認為是“最佳體溫尺度”,但它也可能因直腸內的細菌活動而略高于口腔溫度。
認識影響體溫測定因素的觀測者用電子體溫計測出的口腔溫度一般可準確反映內部體溫。即使病人自己觀察到有長期“發熱”,但如果發熱時未見伴有白細胞增多、貧血、疾病急性期反應表現(血沉、纖維蛋白原、C一反應蛋白),也無癥狀表明機體某個特殊區域有損傷或異常,那么患有嚴重疾病的可能性就非常之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