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論
發熱是臨床最常見的癥狀之一,也是許多疾病的共同臨床表現,據統計約有200多種疾病可引起發熱。
發熱待查(fever of unknown origin,FUO)大多沿用1961年Petersderf和Beeson提出的定義,即發熱3周以上,體溫(肛溫)>38.3℃,入院后1周仍無法明確診斷者。定義3周以上是為了排除自限性病毒感染引起的發熱;規定1周以上住院時間是為了保證能完成相應的各項檢查。1999年全國發熱性疾病研討會將FUO定義為:發熱持續3周以上,體溫>38.5℃,經詳細詢問病史、體格檢查和常規實驗室檢查仍不能明確診斷者。
引起FUO的病因主要包括感染、腫瘤、結締組織-血管性疾病和其他因素4大類。其中感染性疾病約占40%-55%,腫瘤占15%-20%,結締組織-血管性疾病占20%-25%,但仍有8%-10%的發熱原因始終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