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治療是垂體瘤首選治療方式。而多巴胺激動劑類藥物是治療垂體瘤的主要藥物之一。臨床應用經驗豐富,其中以溴隱停最為多見。溴隱停在多數(shù)垂體瘤患者中都能夠有效的控制癥狀發(fā)展,緩解病情,但是卻只治標,不治本,患者一旦停藥容易導致病情的復發(fā)。
在藥物治療垂體瘤中,長期使用多巴胺激動劑治療的過程中需要定期監(jiān)測血清PRL水平,并根據PRL水平調整藥物劑量,而MRI復查的頻率則可根據具體情況而定。一般來說,血清PRL水平與腫瘤大小密切相關,在PRL顯著增高之前出現(xiàn)腫瘤體積顯著增大的情況極少見。
妊娠時由于雌激素能刺激泌乳素的合成和誘導泌乳素細胞增生,因此妊娠可能引起垂體PRL腺瘤體積增大,妊娠時約有3%垂體PRL微腺瘤和30%垂體PRL大腺瘤會出現(xiàn)引起臨床癥狀的腫瘤體積顯著增大。如果藥物治療垂體瘤的目標之一就是妊娠,則應優(yōu)先選擇溴隱停,因為溴隱停的安全性已經獲得更多和更廣泛的證據,大宗病例的統(tǒng)計資料顯示妊娠早期使用溴隱停不會增加自然流產和嬰兒先天畸形的發(fā)生率,而一旦妊娠得到證實,就應該停用溴隱停,并定期嚴密監(jiān)測患者臨床體征的變化,每三個月至少檢查一次視力和視野,必要時復查 MRI。而復查血清PRL沒有必要,因為妊娠時PRL水平并不一定會升高,且PRL水平與腫瘤體積增大沒有關聯(lián)。
多巴胺激動劑藥物治療垂體瘤的主要缺點是停藥后可能出現(xiàn)高泌乳素血癥復發(fā)和腫瘤體積再次增大。但垂體PRL腺瘤長期應用多巴胺激動劑后能引起垂體組織血管周圍纖維化和細胞自殺作用,提示多巴胺激動劑可能使PRL水平永久性正常。綜合文獻報道,垂體PRL腺瘤平均使用多巴胺激動劑治療12~84個月、血PRL恢復正常后撤除藥物,平均隨診6~60個月,其中7%~69%的患者血PRL繼續(xù)維持在正常范圍。一般認為垂體PRL腺瘤接受多巴胺激動劑治療后,達到以下標準時可以試行停藥:1) PRL水平正常;2) MRI提示腫瘤消失或者腫瘤體積減小50%以上;3) 腫瘤距離視交叉5mm以上;4) 海綿竇未受侵犯。微腺瘤可以直接停藥,大腺瘤者宜逐漸停藥,停藥后仍需嚴密監(jiān)測血PRL水平,如果血PRL再次升高,則需恢復使用既往藥物。
溫馨提示
垂體瘤的用藥原則:1、溴隱亭,可抑制催乳素分泌;2、賽庚啶,可抑制血清素刺激ACTH釋放激素(CRH)3、生長抑素類似物奧典肽,可治生長激素瘤。
【參考文獻:《內分泌疾病臨床診療思維》《垂體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