腸結核的治療目的是消除癥狀,改善全身情況,促使病灶愈合及防止并發癥發生,腸結核早期病變是可逆的,因此應強調早期治療;如果病程已至后期,即使給予合理足時的抗結核藥物治療,也難免發生并發癥。
1.休息與營養機體抵抗力的降低是結核發生,發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合理的休息與營養應作為治療的基礎,以增強機體的抵抗力,對活動性腸結核須臥床休息,積極改善營養,必要時宜給靜脈內高營養治療。
2.抗結核化學藥物治療抗結核藥物多達十幾種,一般認為,抗結核藥物可分為殺菌藥和抑菌藥兩大類。
前者指在常規劑量下,藥物在機體內外的濃度高于在試管內最低抑菌濃度10倍以上,否則是抑菌藥物,有人也習慣于將抗菌作用較強而副作用小的藥物劃為一線藥,其余均劃為二線藥。
1987年全國結核病防治工作會議規定的一線藥物有異煙肼,鏈霉素,對氨柳酸鈉,氨硫脲,1992年國際防癆協會/世界衛生組織研究小組主張將異煙肼,利福平,吡嗪酰胺,鏈霉素,氨硫脲和乙胺丁醇列為抗結核的主要藥物。
藥物臨床運用應堅持早期,聯用,適量,規律和全程使用敏感藥物的原則,化療方案視病情輕重而定,過去一般以鏈霉素,異煙肼,對氨柳酸鈉為首選,進行長程標準化療,療程在1~2年,目前為使患者早日康復。
防止耐藥性的產生,多采用短程化療,療程為6~9個月,一般用異煙肼與利福平兩種殺菌藥聯合,在治療開始1~2周即有癥狀改善,食欲增加,體溫與糞便性狀趨于正常,對嚴重腸結核,或伴有嚴重腸外結核者宜加鏈霉素或吡嗪酰胺或乙胺丁醇聯合使用,療程同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