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遺傳代謝病的患者而言,愈早發現,愈早治療,對患兒愈好。衛生部基層衛生與婦幼保健司原司長李長明教授認為,新生兒疾病篩查是提高出生人口素質、減少出生缺陷的第三級預防措施,是嬰兒邁入健康人生的第一道“安檢”。國家《母嬰保健法》及其實施辦法已明確規定醫療保健機構應逐步開展新生兒疾病篩查,并將其列入母嬰保健技術服務項目。李教授強調:“遺傳代謝病是新生兒疾病篩查中重點篩查的一大類疾病,進行更多病種、更高覆蓋率的篩查對降低出生缺陷、提高人口素質意義重大。”
據了解,1981年,上海市在我國首先開始了在新生兒中篩查苯丙酮尿癥、先天性甲狀腺功能低下和半乳糖血癥。1989年起,北京、上海、廣州、天津等省市逐步開展了苯丙酮尿癥和先天性甲狀腺功能低下常規篩查。1994年,國家頒布了《母嬰保健法》,以法律形式確定了新生兒作篩查在疾病預防中的地位。但從總體來說,我國的新生兒疾病篩查工作還比較落后,全國每年出生2100萬活產兒,僅有50多萬接受這一篩查,覆蓋率不到3%。此外,篩查病種也少,遺傳代謝病一般只查兩項。很多患兒因未能及時診斷和治療,造成嚴重的智力殘疾,嚴重影響了出生人口素質的提高。
在新生兒的疾病篩查方面,發達國家已走在我們前頭。據中國醫學科學院、中國協和醫科大學檢驗醫學研發中心教授何健介紹,目前國際上對新生兒疾病的篩查主要采用“液相串聯質譜技術”,一般在新生兒出生24小時后即由專業護士采新生兒的足跟血一二滴,幾分鐘后便可檢測40余種遺傳代謝病。據北京中科醫學檢驗所的余涵燕所長介紹,遺傳代謝大分子類檢測技術十分復雜,目前采用輔助確診線粒體病的線粒體呼吸鏈酶活性檢測、線粒體基因組分析基本沒有其他醫學檢驗實驗室可以完成、確診溶酶體病的溶酶體酶活性分析在國內罕有醫學實驗室可以實現,大分子遺傳代謝病的檢測在國內還屬于比較空白的領域,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篩查出現陽性結果的兒童需要進一步確診,遺傳代謝病代謝異常的確診主要依靠代謝物的測定和酶活性測定。總的治療原則是減少代謝缺陷造成的毒性物質蓄積、補充正常需要物質、酶或進行基因醫療。大多數遺傳代謝病以飲食治療為主,部分疾患可通過維生素、輔酶等進行治療。通過對癥治療許多疾患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可以正常生活、學習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