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屬應從以下幾個方面來防范患者危險行為發生
(1)對于受被害妄想、自罪妄想、幻聽等精神癥狀支配有自殺觀念或行為的患者,要積極給予抗精神病藥物治療.家屬要加強對精神病患者的監管將各種危險物品清除,檢查患者身體及周圍環境中有無危險物品,看管好患者,避免發生意外。
(2)對有抑郁癥狀的患者在護理上要嚴防自殺,注意觀察患者的情緒變化,如果發現患者有煩躁不安睡眠不佳、行為反常或有安排“后事”跡象時,應當引起注意。對與這樣的患者,一方面要安慰患者另一方面則要有人陪伴患者或將患者置于家屬的視線之內。
(3)有些慢性精神分裂癥患者則表現為容易激惹,常常為一點點小事而大發脾氣,甚至出現沖動傷人毀物。此時家屬應及時將這類患者與其他人隔開,家屬也要防止與其發生沖突。在患者情緒激動時要盡可能地轉移患者的注意力,緩和周圍緊張的氣氛,然后盡快送患者到醫院找醫生進行及時而有效地處置。
(4)對于不愿意暴露思維內容的患者,因無法了解患者的真實情況發生意外事件的危險性更大,這時可以通過患者的表情、情感的流露、行為舉止來判斷病情的變化,并采取相應的措施。
(5)家屬在與慢性精神分裂癥患者進行接觸時,也用具有保護自己的意識,要隨時防止意外事件發生的警惕性,盡量誘惑患者,防止與患者發生沖突,處理問題時要機智靈活接觸患者時不應站在患者的前方,要選擇具有迂回余地的位置,防止患者在沖動時自己受到傷害。
家屬對慢性精神病患者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做好安全護理
(1)患者居住的環境中不能有危險物品:在房間里不得帶入刀、剪利器以及玻璃類的危險物品.患者的皮帶、長鞋帶應由家屬保管,患者的洗臉毛巾應使用短的毛巾或方巾每周對患者的房間進行一次安全檢查。患者居住的房間里,室內的物品、家具擺放得 應符合簡單、安全的原則;家屬要將危險物品收藏好,不讓患者輕易拿到,防止發生意外。
(2)保管好精神藥物,每次服藥后應檢查患者是否服下防止患者藏藥后積攢到一起,一次性吞服以達到自殺目的。在家中的患者,從醫院取回的藥物應由家屬保管,不能交給患者自己,服藥時由家屬負責按時、按量給患者服用。
(3)注意觀察病情變化:家屬應密切注意患者的病情變化,一旦發現患者有失眠、煩躁不安、情緒反常,或有自殺傾向時,要關心和安慰患者,穩定患者的情緒,限制患者的活動范并隨時有人陪伴。如果患者的妄想涉及到其他患者或周圍親朋好友,則涉及的對象應盡量避免與患者接觸,防止受到患者傷害。
(4)關心愛護患者:家屬應以最大的同情心理解、關心、愛護患者,與患者建立友好的關系,經常與患者溝通,及時掌握患者的思想動態,并采取相應的措施把患者的危險行為消滅在萌芽狀態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