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治療措施
急性心肌梗死合并心源性休克的一般治療包括絕對臥床休息,采用休克臥位,鎮靜,立即舌下含服硝酸甘油,止痛,供氧,擴充血容量,對癥處理和支持療法,立即建立血流動力學監測等。
血管活性藥物
血管活性藥物:該類藥物主要指血管擴張藥和血管收縮藥兩大類:一個使血管擴張,一個使血管收縮,兩者作用迥然不同,但均廣泛用于治療休克。直至今日如何合理選擇血管活性藥物的意見尚未統一。筆者認為,究竟應用哪一類血管活性藥物應按血流動力學及小血管舒縮狀態、臟器灌注情況等,進行有針對性的治療,唯此才有希望降低休克的死亡率。在應用血管活性藥物過程中,應避免僅僅為了追求所謂正常血壓水平而濫用強烈血管收縮藥;或者不顧生命器官所必需的灌注壓,片面強調應用血管擴張藥,造成器官灌注不足。這兩種做法都是不可取的,并可招致嚴重的后果。
正性肌力藥物的應用
急性心肌梗死所致泵衰竭以應用嗎啡或哌替啶和利尿藥為主,亦可選用血管擴張藥以減輕心臟前、后負荷。若經上述治療后,泵衰竭仍難以控制,可考慮應用非洋地黃類正性肌力藥物。至于洋地黃類強心劑,一般認為在心梗第一個24h內,尤其是6h內應避免使用,因為洋地黃可能誘發室性心律失常,早期心梗對洋地黃耐受性差,易引起副反應。此外,心肌梗死早期出現的泵衰竭主要是心肌缺血、水腫所致順應性下降,而左室舒張末期容量并不增加,洋地黃難以發揮正性肌力作用。
心肌梗死所致心源性休克多屬嚴重的肌性衰竭,梗死面積往往超過40%,因此洋地黃療效不佳;但也有人認為若有心臟擴大而其他藥物治療無效時,也可酌情應用快作用洋地黃制劑,如毛花苷C(西地蘭)0.4mg加于5%葡萄糖液20ml內緩慢靜注,必要時再注射0.2~0.4mg。心梗超過24h仍有心衰而用嗎啡、血管擴張藥和利尿藥無效者,可酌情應用快作用洋地黃,其負荷量以常規劑量的1/2~2/3為宜。
此外,因心梗合并室間隔穿孔、腱索斷裂或乳頭肌功能不全所致急性二尖瓣關閉不全引起的心源性休克,可適當應用洋地黃制劑,待心功能改善或穩定后,盡早施行心室間隔修補術和二尖瓣修補術或瓣膜置換術。
休克時腎上腺皮質激素的應用
心源性休克時是否應用腎上腺皮質激素(簡稱激素),目前尚無統一的意見。多數學者認為急性心肌梗死合并心源性休克應使用激素,且主張早期使用(休克4~6h內),若休克已超過9h,激素往往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