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經確診及早用藥;2、盡快控制發作;3、按發作類型選擇有效安全價廉和來源有保證的藥;4、藥物劑量要合適,結合血漿藥物濃度監測調整劑量;5、以單一藥物為主;6、藥物使用效果不理想或因為藥物毒副作用,嚴禁突然撤換,必須要有一周以上的交替時間;7、停藥必須在醫生指導下進行,對癲癇癥狀消失者,也要維持治療3-5年,然后再逐漸減量直到停藥。
1、一經確診及早用藥;2、盡快控制發作;3、按發作類型選擇有效安全價廉和來源有保證的藥;4、藥物劑量要合適,結合血漿藥物濃度監測調整劑量;5、以單一藥物為主;6、藥物使用效果不理想或因為藥物毒副作用,嚴禁突然撤換,必須要有一周以上的交替時間;7、停藥必須在醫生指導下進行,對癲癇癥狀消失者,也要維持治療3-5年,然后再逐漸減量直到停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