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D-10表述為:同時存在焦慮和抑郁癥狀,但兩組癥狀單獨考慮時均未能達到作出診斷的程度。這是一個在實際應用中比較模糊的臨床診斷概念。CCMD-3工作組認為一個病人出現的焦慮并抑郁癥狀均很輕微時,可能的診斷如下:①比診斷“輕抑郁”還要輕的抑郁癥狀,并有明顯的焦慮癥狀時,一般應考慮以焦慮為主的相關診斷。②如果此時焦慮的程度,也達不到以焦慮為主的相關精神障礙診斷標準,建議作“待觀察”的診斷,以便引起今后診治時注意,故CCMD-3不采用本名詞。
ICD-10表述為:同時存在焦慮和抑郁癥狀,但兩組癥狀單獨考慮時均未能達到作出診斷的程度。這是一個在實際應用中比較模糊的臨床診斷概念。CCMD-3工作組認為一個病人出現的焦慮并抑郁癥狀均很輕微時,可能的診斷如下:①比診斷“輕抑郁”還要輕的抑郁癥狀,并有明顯的焦慮癥狀時,一般應考慮以焦慮為主的相關診斷。②如果此時焦慮的程度,也達不到以焦慮為主的相關精神障礙診斷標準,建議作“待觀察”的診斷,以便引起今后診治時注意,故CCMD-3不采用本名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