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來,關于腎動脈疾病最佳治療方法的爭議很多。藥物治療,PTRA或PTRAS,或手術治療的擁護者們都選擇性地引用臨床數據支持自己的觀點。絕大多數醫療機構只是在病人無法耐受藥物,或是高血壓很嚴重或無法控制時才進行腎血管疾病的篩查。
腎血管性高血壓的主要治療目標是減少高血壓的臨床并發癥和腎功能衰竭,包括4個主要方面;
(1)保持腎功能(Preservation of Renal Function)
(2)控制高血壓(Control of Hypertesion)
(3)改善已經受損的腎功能或延遲腎功能衰竭的發生
(4)減少心腦血管事件的發生
盡管腎動脈狹窄血管再通治療與藥物治療相比在血壓控制方面并未展現特別的益處。但腎動脈狹窄患者單獨使用降壓藥物意味著腎動脈灌流量的下降促進腎功能的繼續惡化。這是由于血流量降低刺激了狹窄后部位腎素和血管緊張素II的釋放,出球小動脈收縮以維持GFR。應用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劑(ACEI)或腎上腺素能受體結合劑(ARB)后,出球小動脈擴張,腎臟灌注減少,腎小球靜水壓及均下降,最終導致血清肌酐水平升高。關于藥物治療腎血管性高血壓的其它數據顯示,即使血壓控制滿意,也會出現腎臟變小和腎功能下降的情況[2]。
傳統腎動脈狹窄性高血壓多是由外科進行血運重建手術來完成的。由于PTRA/PTRAS的廣泛開展,腎血管疾病的手術率明顯下降。手術治療遠期血流恢復良好,但初期死亡率相對高,恢復慢。 隨著新的,作用更強的抗高血壓藥物以及經皮血管內技術的出現,有關腎血管疾病手術治療的很多方面都有所改變[1]。很多臨床醫生將手術干預的適應證局限于經最強的內科治療后仍然有嚴重高血壓,或經皮經腔腎動脈血管成形(PTRA)無法治療或治療失敗的病例。
來自介入醫學領域內的報告稱:腎動脈擴張如果不是優于外科的話,至少在肌纖維增生不良和非開口型動脈粥樣硬化性腎動脈狹窄方面和外科手術的效果一樣,而開口型腎動脈狹窄血管擴張術后仍然可以進行支撐架的植入。有些外科醫生不同意后一種觀點,他們強調外科血運重建術后的長期動脈開通率和腎功能的改善要好于腎動脈的介入治療。但是,考慮到外科手術的并發癥和死亡率,以及病人的意愿(compliance),腎動脈狹窄應首先考慮腎動脈擴張術或支撐架植入術,除非病人有費用方面的考慮。再狹窄的患者可重復PTRA和支撐架內狹窄擴張術,因此專家共識推薦腎動脈狹窄的介入治療作為一線治療,必要時才考慮手術治療。特別是難治性高血壓和受累側腎功能低下的患者,腹腔鏡腎切除術死亡率低,恢復迅速,不失為良好的選擇。當確定功能已完全喪失,腎切除有助于控制血壓。
值得注意的是,腎血管病變僅僅是全身血管病變的一部分。腎血管性高血壓患者必需實行個體化治療。即使嚴重的腎血管疾病患者,病初的數年內,血壓和腎功能可完全正常,隨后才可出現進展性高血壓,降壓藥無效。介入放射科醫生除了需要對適應癥范圍的腎動脈狹窄進行再通治療,還需要判斷上述病人是否腎動脈狹窄是否進展(In whom will ARVD progress? )、是否腎功能發生變化(In whom will progression impact renal function?)、是否血管再通術有效(Who will respond to revascularization?),充分認識疾病的發展過程,合理使用藥物、選擇血管擴張術和支撐架植入術的適當時機,可降低血壓,從而控制病情,改善預后。但此非易事,對動脈粥樣硬化性腎動脈狹窄,尤其是病變在功能上靜止或高血壓容易控制的患者進行介入治療的時機的臨床決策,一直因自然病史數據不夠而受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