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高爾夫球發展現狀
入奧成功將推動迅速發展北京時間2009年08月13日,國際奧委會執委會議在柏林確定高爾夫和7人制橄欖球成為2016年奧運會的備選項目,雖然仍需要在10月份的國際奧委會全會上投票通過后才能正式成為奧運會比賽項目,但高爾夫重返奧運大家庭的步伐已基本實現。
中高協副主席兼秘書長張小寧此前接受采訪時曾表示
如果高爾夫球入奧成功,國家一定會加大投入,對提高中國高爾夫球水平會起到推動作用。
在7月28日舉行的中國高爾夫球協會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上,張小寧代表上一屆中高協領導班子向大會做工作報告,對中國高爾夫球發展現狀及面臨的形式和挑戰做了充分的論述中國高爾夫球運動的歷史沿革上世紀八十年代以來,伴隨著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的發展,我國高爾夫球運動從廣東等沿海開放地區率先興起,以星火燎原之勢逐漸遍及大江南北。1985年5月24日,經原國家體育運動委員會批準,中國高爾夫球協會正式成立。此后20多年,在原國家體委、國家體育總局以及小球運動管理中心的領導下,在社會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中國高爾夫球運動不斷普及和發展,各方面的基礎工作初見端倪。這期間,高爾夫球運動在取得一定發展的同時,由于管理體制以及各種主客觀因素的制約,也面臨著一系列困難和問題。
主要是
運動技術水平總體不高;項目的普及程度有限,項目發展不平衡;組織結構松散,各級協會建設滯后,在行業內的和影響力還不夠強;球場建設迅猛,但與其相適應的各類人才,特別是運動型專業人才培養嚴重不足;對外交流合作和聯絡工作薄弱等等。
其中突出的問題在于
高消費、商業化、貴族化的不當定位,使高爾夫球運動的生存和發展環境堪憂,在公眾認知、政策支持、社會參與等各方面面臨著一系列困難。
2005年7月,國家體育總局進行機構改革,成立了新的小球運動管理中心,創新了項目管理的體制機制,為項目的集約化管理開拓了空間,高爾夫球項目迎來了快速健康發展的新的歷史階段中國高爾夫球運動的基本現狀據中國高爾夫球協會不完全統計,目前我國有各類高爾夫球會近500家,球洞數合計約9500洞。
參與運動人數百余萬(含臺、港、澳地區和外國在華人士)。與高爾夫球運動相關的各類企業、機構、院校等約1300余家。每年組織各項競賽、訓練、培訓、出訪等各類活動上百起。其中每年納入中高協賽事體系的各級各類賽事活動,已經由2006年的30余起,發展到2009年的近90余起,涵蓋了從獎金額高達700萬美元的世界頂級賽事-世界錦標賽到全國職業賽事、全國業余賽事、全國青少年賽事等各個層次;參加中高協賽事活動的業余運動員2000余人,職業運動員300余人。出現了張連偉、梁文沖和李超等幾位優秀球手,以及胡牧和蘇東等一些優秀的青少年選手。此外,由各地方協會、球會和其他單位主辦的地方性、群眾性賽事活動更是不計其數。隨著賽事活動的發展,相關的教練員、裁判員、經理人、草坪師、球童等專業人員的數量也在相應增加。高爾夫球專業媒體方面,目前全國已經有3個數字頻道,30余本專業雜志和數十家網站和報刊,也呈現出爆炸式的增長。
在訓練體系方面
中國高爾夫球協會經過好多年的耐心建設,中國的高爾夫球運動終于有所進步,從初的零散的人員到現在組建了專業性的比賽隊伍,管理制度也越來越規范。現在高爾夫球也設立了國家隊,這樣也促進了很多青少年開始學習這一運動項目。尤其中國女子的高爾夫球也在迅速的發展,現在外國的一些高水平的比賽中國都有參加,而且也都取得了很好的比賽的成績。
在競賽方面
全國每年納入中高協賽事體系的各級各類賽事活動大幅度增長,截至2009年7月已有近百起賽事,涵蓋了國際、職業、業余、青少年等各個層次,全年賽事總獎金將近2300萬美元。建立了職業、業余、和青少年的積分排名系統和雙向選擇的辦賽模式,各地區各方面承辦比賽的積極性空前提高,賽事申報承辦程序得以規范,年度賽事計劃提前落實。創新推出“全國高爾夫球俱樂部聯賽”、“中國女子職業巡回賽”、“中國男子職業巡回賽”、“業余系列賽”、“匯豐青少年系列賽”等取得了圓滿成功,在加強項目普及、提高技術水平、增強項目的凝聚力、引導促進訓練、出人才出經驗、提高管理水平、發揮協會在項目發展中的主體和主導作用等方面,都發揮了空前的積極作用在市場開發方面
中高協先后與世界知名品牌Taylormade Adidas、歐米茄、匯豐銀行,中國的知名品牌貴人鳥等建立起戰略合作伙伴關系,取得了項目開發的歷史性突破。同亞洲各國家和地區協會合作創建“同一亞洲”巡回賽組織,共同開拓國際職業賽市場。先后與有實力的大型企業合作,成立了中高協海南基地、安徽基地、南山培訓學校和訓練基地、黃山青少年訓練基地,2009年下半年還將命名10個國家高爾夫球隊指定訓練球場。通過與上海通用汽車、中信銀行、美的、東方集團、世星集團等企業合作,進一步通過市場化運作,創新和完善了項目的賽事體系和培訓體系。整合了高爾夫球博覽會資源,形成了“中國高爾夫球博覽會”的航空母艦,成為亞洲第一、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