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瘧疾高發地區檢測瘧原蟲。
三、免疫接種后獻血的規定
1. 接受麻疹、腮腺炎、黃熱病、脊髓灰質炎活疫苗后一次免疫接種二周后,或風疹活疫苗、狂犬病疫苗后一次免疫接種四周后可獻血;被狂犬咬傷后經狂犬病疫苗后一次免疫 接種一年后方可獻血。
2. 接受動物血清者于后一次注射四周后方可獻血。
3. 健康者接受乙型肝炎疫苗、甲型肝炎疫苗免疫接種不需推遲獻血。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暫不能獻血
1. 半月內拔牙或其他小手術者。
2. 婦女月經前后三天、妊娠期、流產后未滿六個月,分娩及哺乳期未滿一年者。
3. 感冒、急性胃腸炎病愈未滿一周者,急性泌尿道感染病愈未滿一月者,肺炎病愈未滿三個月者
4. 某些傳染病:如痢疾病愈未滿半年者,傷寒病愈未滿一年者,布氏桿菌病愈未滿二年者,瘧疾病愈未滿三年者。
5. 近五年內輸注全血及血液成分者。
6. 較大手術后未滿半年者,闌尾切除、疝修補術、扁桃體手術未滿三個月者。
7. 皮膚局限性炎癥愈合后未滿一周者,廣泛性炎癥愈合后未滿兩周者。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獻血
1. 性病、麻瘋病和艾滋病患者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
2. 肝炎病患者,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陽性者,丙型肝炎抗體陽性者。
3. 過敏性疾病及反復發作過敏患者,如經常性蕁麻疹、支氣管哮喘、藥物過敏(單純性蕁麻疹不在急性發作期間可獻血)。
4. 各種結核病患者,如肺結核、腎結核、淋巴結核及骨結核等。
5. 心血管疾病患者,如各種心臟病、高血壓、低血壓、心肌炎以及血栓性靜脈炎等。
6. 呼吸系統疾病患者,如慢性支氣管炎、肺氣腫以及支氣管擴張肺功能不全。
7. 消化系統和泌尿系統疾病患者,如較重的胃及十二指腸潰瘍、慢性胃腸炎、急慢性腎炎以及慢性泌尿道感染、腎病綜合癥、慢性胰腺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