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結核的治療
化療原則
化療的主要作用在于縮短傳染期、降低死亡率、感染率及患病率。對于每個具體患者,則為達到臨床及生物學治愈的主要措施,合理化療是指對活動性結核病堅持早期、聯用、適量、規律和全程使用敏感藥物的原則。所謂早期主要指早期治療患者,一旦發現和確診后立即給藥治療;聯合是指根據病情及抗結核藥的作用特點,聯合兩種以上藥物,以增強與確保療效;適量是指根據不同病情及不同個體規定不同給藥劑量;規律即使患者必須嚴格按照化療方案規定的用藥方法,有規律地堅持治療,不可隨意更改方案或無故隨意停藥,亦不可隨意間斷用藥;全程乃指患者必須按照方案所定的療程堅持治滿療程,短程化療通常為6~9個月。一般而言,初治患者按照上述原則規范治療,療效高達98%,復發率低于2%。>>>肺結核的各種治療方法
活動性肺結核是化療的適應證。對硬結已久的病灶則不需化療。至于部分硬結、痰菌陰性者,可觀察一階段,若X線病灶無活動表現、痰菌仍陰性、又無明顯結核毒性癥狀,亦不必化療。
1、早期、聯用、適量、規律和全程用藥 活動性病灶處于滲出階段,或有干酪樣壞死,甚至形成空洞,病灶內結核菌以A群菌為主,生長代謝旺盛,抗結核藥物常可發揮大的殺菌或抑菌作用。病灶局部血運豐富、藥物濃度亦當,有助于促使炎癥成分吸收、空洞縮小或閉合、痰菌轉陰。故對活動性病灶早期合理化療,效果滿意。
實驗證明肺內每1g干酪灶或空洞組織中約有結核菌106~1010個。從未接觸過抗結核藥物的結核菌,對藥物的敏感性并不完全相同。大約每105~106個結核菌中可有1個菌因為基因突變而對異煙肼或鏈霉素耐藥。同時對該兩種藥物均耐藥者約在1011個結核菌中僅1個,同時耐3種藥物的菌則更少。可見如單用一種藥物治療,雖可消滅在部分敏感菌,但有可能留下少數耐藥菌繼續繁殖,終耐藥菌優勢生長。如聯用兩種或兩種以上藥物,耐藥菌減少,效果較單藥為佳。>>>老人警惕肺結核
用藥劑量要適當,藥量不足,組織內藥物信以達到有效濃度,且細菌易產生繼發性耐藥。藥量過大則易產生不良反應。結核菌生長緩慢,有時僅偶爾繁殖(B、C菌群),因此應使藥物在體內長期保持有效濃度。規律地全程用藥,不過早停藥,是化療成功的關鍵。
2、藥物與結核菌 血液中(包括巨噬細胞內)藥物濃度在常規劑量下,達到試管內低抑菌濃度(MIC)的10倍以上時才能起殺菌作用,否則僅有抑菌作用。常規用量的異煙肼及利福平在細胞內外均能達到該水平,稱全殺菌劑。鏈霉素及吡嗪酰胺亦是殺菌劑,但鏈霉素在偏堿的環境中才能發揮大作用,且很少滲入吞噬細胞,對細胞內結核菌無效。吡嗪酰胺雖可滲入吞噬細胞,但僅在偏酸性環境中才有殺菌作用,故兩者都只能作為半殺菌劑。乙胺丁醇、對氨基水楊酸鈉等均為抑菌劑,常規劑量時藥物濃度均不能達到MIC的10倍以上,加大劑量則容易發生不良反應。
早期病灶內的結核菌大部分在細胞外,此時異煙肼的殺菌作用是強,鏈霉素次之。炎癥使組織局部pH下降,細菌代謝減慢(C菌群),連同一些被吞噬在細胞內的結核菌(B菌群),均地利福平及吡嗪酰胺敏感。殺滅此類殘留菌(B菌群),有助于減少日后復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