槌球式推擊法后來是由薩姆·斯尼德而揚名四海的,此法在1968年被禁止采用。現在球員不得以兩腳分站在推擊線兩側的站位上擊球。
小心為好,因為有時會不經意地違反的了規則,例如當球員在臨近球洞處輕輕叩擊來結束該洞時,往往會禮貌地采取跨立的站法,以避開另一名球員的推擊線。
懸停在球洞邊的球,對于規則制訂者來說往往是一件難以對付的情況。球員是不得挪動正在移動著的球的,但是允許他有多長的時間來等待他所認定的球落入洞內呢?
以往出現了許多球員等待的時間超過了1分鐘的事例,因此在1964年規則作了相應的修改,即允許在幾秒鐘之內決定此球是否處于靜止狀態。
但是,這樣的規定是含糊不清的,所以在1984年,便改為10秒鐘之內。在1985年美國公開賽上,Denis Watson在球洞邊耗費了35秒鐘來等待小白球落入洞內,因而被給予兩桿的處罰。此后,1988年才制訂了相應的現行規定。
現在,如果球在10秒鐘之后落入洞內,他應在該洞的分數上加上一桿罰桿。規則不鼓勵時間過長地等待,因為無論那種辦法,這名球員的桿數記分將是同樣的,然而如果他超時限地等待,將依據規則6-7(不正當延誤;延緩打球),給予兩桿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