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記錄
在規定要做記錄的比賽中,雙方在對局進行過程中,都要用競賽規則規定的代數記錄法在對局記錄紙上逐著做好記錄,包括自己的著法和對方的著法,都要記錄,要求字跡應當盡可能地清晰可辨。可以走著以后記,也可以走著以前記,由棋手自行決定。
如果某一方棋手的棋鐘上所剩時間離開時限已不足5分鐘,這時,可不做記錄,待時限過去后,再用自己的時間補記完全。
對局記錄上不要遮蓋任何東西,應該使得裁判員能夠看得清楚。
用好棋鐘
正規比賽一般都用棋鐘計時,比賽規則規定,走出該走的一著棋之后,方能按鐘,而且必須用走棋的同一只手按鐘。比賽時,應當在規定的時限內走滿規定的著數。
發現棋鐘指示有誤或工作異常時,應當舉手示意,請來裁判員及時解決。比賽開始前,應當觀察棋鐘鐘面調得是否正確,如發現有誤,應在賽前向裁判員提出,要求重新調好。
提議和棋
比賽時不可連續地向對方提議和棋。一方提和時如對方表示拒絕,必須等對方也提和一次以后才可以再次提和。對于對方的提和可以用口頭表示拒絕,也可以用走棋方式表示拒絕。提和必須占自己的走棋時間,即走出一步棋后向對方提出,并按下自己的鐘。
比賽禁例
(1)對局時棋手不得借助書本、棋譜或任何手寫或印刷的資料,不得在另一個棋盤上分析棋局,也不得求助于第三者。
(2)比賽時,在記錄紙上除了記錄實際對局的著法和用時外,不得做筆記以幫助記憶。
(3)在對局和比賽時間內,不得在比賽室內進行棋局的分析。
(4)禁止以任何方式干擾或分散對方的注意力,包括不顧對方的拒絕一再提出和局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