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后如何防病防瘟
加強飲用水衛生措施
1. 選擇臨時性供水水源并加以防護 選擇臨時性水源的總原則是:先選用深層地下水,如有困難,依次選擇泉水、淺層地下水、地面水。
2. 加強對臨時性供水措施的衛生監督 在地震災害條件下,除修復的部分自來水外,臨時供水措施主要有3種方式,即使用消防水龍帶輸水、用水車送水及用自備的取水工具分散取水。對這些臨時供水措施的衛生監督也是保證飲用水衛生的必要手段。
3. 預防尸堿中毒 在地震期間,大量人畜尸體經腐生菌腐化分解后(特別是夏季氣溫高時)污染環境和水源,可致尸堿中毒。為防止由于飲用被腐爛尸體污染的水而致中毒,水源周圍必須徹底清除掩埋的尸體,并進行消毒處理;如果難于找到不致污染地下水源的適宜地點,就需要對尸體及局部土壤環境進行消毒處理后再掩埋,可采用一層漂白粉一層尸體的掩埋方法,避免造成對地下水的污染。
4. 對水源水進行嚴格的凈化消毒 飲用水消毒目前仍以化學含氯消毒劑為主,包括缸水消毒、井水消毒,其方法有直接投加法、持續加藥法。
加強食品衛生措施
加強食品的安全衛生,既是防范與食品相關的突發事件的重要措施,也是突發事件發生后預防和控制傳染病發生,保障有效供給的重要內容。應注意加強集體食堂的食品衛生、臨時飲食供應點和街頭食品的衛生、外援食品的衛生和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管理,嚴防食品受到細菌、霉菌及霉菌毒素、寄生蟲及其他昆蟲、化學品的污染。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在災害過后恢復生產經營前,必須進行徹底的清洗、消毒、修復,并報請衛生監督機構重新進行衛生審查,經許可后方可恢復生產經營。在災害襲擊的非常時期,在不引起急性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基礎上,要保證災民吃到基本安全的食物。對于被污染食品要掌握一般處理原則,即把未污染和受到污染的食品分開,未污染部分可供食用,污染部分按查明情況分別處理。
加強環境衛生措施
地震災區環境衛生包括災民臨時居住地建設和居住衛生、簡易廁所的修建和垃圾糞便的收集處理、尸體的衛生處理等。
尸體處理可能是地震災害時一項非常重要的工作。尸體處理要做好噴、包、捆、運、埋5個環節。
1. 噴藥 扒挖尸體與噴藥緊密結合,尸體上可用石灰水、黑色草木灰來吸附含臭物質,也可用1%的二氧化硅與木屑混合吸附硫化氫之類的臭氣,或噴灑3%~5%的來蘇水。效果較好的是次氯酸鈣、氫氧化鈣和漂白粉混合噴灑,能很快除臭消毒。鑒于尸體是感染的隱患,WHO(世界衛生組織)建議尸體用石蠟浸泡后,就地焚化,以避免疫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