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膏霜劑各有優劣 選擇應慎重
軟膏常用凡士林或動物脂肪等做基質,通常具有軟化皮膚、保護創面、潤滑皮膚和保溫等作用。“其封閉作用強,所以有很好的滲透性,比較適用于慢性炎癥性的皮膚損害,如干燥、脫屑或肥厚、苔蘚樣改變等,但不適用于急性皮炎出現的紅腫水皰、糜爛和滲液。因為軟膏的封閉作用會影響汗液的排出,阻礙散熱,使用后可使皮膚局部溫度升高、易于浸軟而使滲出增加,從而加重病情。這時好是采用濕敷的辦法。
除軟膏外,還有另一種常見的劑型則是霜劑(也叫乳劑),如達克寧霜、皮康霜、膚輕松霜等。“霜劑是油與水經過乳化而形成的一種半固體劑型。它的滲透性也較好,適用面較廣,各種亞急性(皮損略有滲液、流水)、慢性皮炎都可以使用。
霜劑與軟膏相比有許多優點,如通透性好,用上去有清涼的感覺;含油質低,比較清潔,容易清洗,不玷污衣服;涂藥后不需要包扎,在身體各部位均可使用等,病人樂于接受。但霜劑也有弱點,如,霜劑所添加的藥物濃度不能太高,種類也不能太多,其作用比軟膏可能略差,因此,并不能完全代替軟膏。比如對于慢性濕疹皮損肥厚呈苔蘚樣改變,采用軟膏就比霜劑療效要好。
外用藥原則是“干對干,濕對濕”
哪怕相似的皮損也可能由不同的病因引起,用藥的選擇也應不同,因此,正確選用外用藥的種類至關重要。像細菌性皮膚病宜選用抗菌藥物,真菌性皮膚病可選擇抗真菌藥物,變態反應性疾病選擇糖皮質激素或抗組胺藥,瘙癢者選用止癢劑,角化不全者選用角質促成劑,角化過度者則應選用角質剝脫劑等。
病人在自行購藥時,應根據自己的皮損情況選擇使用以上劑型。通俗地講,外用藥的原則為“干對干,濕對濕”,即急性皮炎有潮紅、腫脹、斑丘疹而無糜爛流水時,可選用粉劑和洗劑;有水皰、糜爛及滲出時,選用溶液進行濕敷才是上策;亞急性皮炎的皮損、滲液、流水均不明顯,應選擇油劑,或者選擇霜劑(乳劑);慢性時期的皮損才選用軟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