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所學校組織數百名將于明年畢業的本科生獻血。該校校醫院方面甚至表示,對符合獻血標準卻拒絕獻血的學生將依校規進行處罰。事實上該校因拒不獻血而受到處罰的學生并不鮮見。企管系兩位老師說,在獻血動員會上系里說,不獻血就不發給學生學位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第二條明確規定,國家提倡十八周歲至五十五周歲的健康公民自愿獻血。顯然,國家在法律中明確提出的是“提倡獻血”,而不是必須獻血,首都經貿大學把獻血和畢業證掛起鉤來,將獻血當成大學的必修課,不獻血就算是沒完成學業,這是什么邏輯?
我們知道,鼓勵大學獻血是件利國利民的好事。首先能喚起人們的愛心,形成“關愛他人,就是關愛自己”的良好社會氛圍。其次,國內的醫用血液不夠充沛,提倡獻血能夠大大緩解醫療用血狀況。同時,還能夠有效避免因為賣血而導致的一些傳染病的擴散。諸如艾滋病患者大部分就是血液傳染。
但是有一點必須明確,獻血是在自愿的前提下,獻不獻全憑個人的意愿,把自愿和“義務”或“必須”結合起來,說白了就是強權。按照校方的解釋是有依據的。學校是按照市政府和市衛生局1993年頒發的該市公民義務獻血組織管理工作辦法作為依據,其中規定:“大專院校學生在校期間獻血一次。”而該市衛生局法規處人士說,該辦法已于1998年10月1日廢止,新條例將相關條款修改為“提倡18周歲至55周歲的健康公民自愿獻血;鼓勵國家工作人員、現役軍人和高等學校在校學生率先獻血”。這說明是校方拿過期作廢的文件,作為“尚方寶劍”來要求學生,進行強制獻血。
獻血明明是自愿,而現在卻變成了強制,從而使獻血法走了形,變了味。總之,發揚人道主義精神去獻血,絕大多數同學肯定愿意,何必用什么不發學生學位證的手段來強制呢?要知道,強制之下的自愿是偽善。
如何把無償獻血持續有效地開展下去?南京市紅十字血液中心做法就有借鑒意義,為鼓勵市民踴躍獻血,宣布將在七八兩個月的獻血人群中抽出80名幸運者,組織參加蘇州木瀆一日游,得到了不少市民的響應。蘇州重視在外企大規模發動組織員工參與獻血,七八兩個月,僅蘇州高新區就有33家外企已經或將要組織員工無償獻血,看來,鼓勵無償獻血也要換個思路,想個點子,做到與廣大獻血者真正形成互動,讓獻血成為一件快樂的事。
結語:就算獻血對身體很好,依然有更多的人不愿意去獻血。特別是很多機構或者是單位,對人進行強制的無償獻血,更會引起人的反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