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常的生理情況下,人的體溫會在一定范圍內波動。晨起體溫略低,下午略高,但24小時內波動幅度一般不超過1攝氏度;運動或進食后體溫略高:老年人體溫略低,經前或妊娠期婦女體溫略高。
測量體溫的時候,有時會出現結果與患者全身狀態不一致的情況,這時應對其原因進行分析,以免出現診斷和處理上的錯誤。體溫測量誤差的常見原因通常有以下幾個方面。
1、測量前未將體溫計的水銀柱甩到35攝氏度以下,致使測量結果高于實際體溫。
2、采用腋測法時,由于患者明顯消瘦、病情危重或神志不清,不能將體溫計夾緊,致使測量結果較實際體溫低。
3、檢測局部(如口腔、腋下)存在冷熱物品或刺激時,可對測定結果造成影響,如用冷水或熱水漱口、局部放置冰袋或熱水袋等。
4、如果測溫者賜剛有過吃飯、熱飲、抽煙、劇烈運動、情緒激動或洗澡之類的活動,就進行體溫測量,會導致測量體溫較實際體溫偏高,好平靜30分鐘后再測量體溫。
測量體溫以后,要規范記錄體溫。很多發熱患者每日體溫變化會呈現一定的規律,往往可以提示患有某種疾病。如果能用一張規范的體溫單(橫坐標代表時間、縱坐標代表溫度)記錄體溫變化曲線好;如果沒有,簡單地制作一個表格,在每天固定的時間測量體溫并記錄,將特殊時間、特殊藥物標注其上,會給醫生的診斷帶來很大的便利。
TIPS:因為嬰幼兒的高級神經系統尚未發育完善,體溫調節能力較差,體溫波動度較成年人高,所以容易引起發熱。正常嬰幼兒的體溫:腋溫為36~37攝氏度,肛溫為36.5~37.5攝氏度,體溫差別除與試表方法有關外,還與小兒的年齡、活動量、穿衣多少及外界溫度等有關。一天內的體溫波動年齡較大孩子比較明顯,寶寶1個月時一天內約為0.25攝氏度,6個月時約為0.5攝氏度,3歲以后約為1攝氏度。
因此,在判斷嬰幼兒是否發熱時,要選擇與年齡相符的體溫標準進行判斷,一旦出現發熱宜及時就診,盡早做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