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萬不得已盡量不用
這種認識是錯誤的。誠然,嗎啡只是一種止痛藥物,對癌腫本身沒有消滅作用,但是,醫學理念發展到今天,認為鎮痛治療是提高癌癥患者生活質量的重要組成部分,讓癌癥病人無痛也是對病人的尊重和綜合治療的一個方面,無痛不僅能令病人精神愉悅,而且有助于機體免疫功能的恢復,從而可以從側面抑制腫瘤的發展。
不到晚期不能用嗎啡
這種認識是錯誤的,治療癌痛,醫學上有三階梯藥物,如果前兩個階梯治療效果不好,就是以嗎啡為代表的第三階梯藥物的使用指征,所以不在于癌癥病人的病情早晚,而在于病人對疼痛的主觀感受程度,臨床上只要對疼痛控制不好的,哪怕是早期病人,也可借助嗎啡止痛。
只要用了嗎啡就撤不掉了
這種認識是錯誤的。疼痛是癌癥的癥狀之一,隨著病情的緩解,疼痛當然也會緩解,比如臨床上常見的腫瘤骨轉移引起的疼痛,如果患者一開始借助嗎啡治療,隨著放療、雙膦酸鹽藥物作用的起效,疼痛會減輕,嗎啡就可以停用:所以,嗎啡應用與否與病情有關,并不是說一旦應用就需終生服用。
國人對于嗎啡的誤解,導致嗎啡的應用量在我國竟然遠低于美國,從而人為地增加了本來就已經很可憐的癌癥病人的痛苦。目前,隨著醫生治療理念的改變、醫學知識的普及以及國家對嗎啡應用政策的調整,這種認識將逐漸改變。
結語:當我們患上癌癥時,不要驚慌失措,對人生沒有希望,應該積極的配合醫生的治療,并相信自己可以戰勝癌癥。(文章原載于《中山日報》、《知音勵志》、《當代健康報》,作者:綜合、譚翠萍、李海寶、楊瑩,版權歸作者所有;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三九養生堂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請盡快與我們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