嗎啡在癌痛治療中的認識誤區
嗎啡是緩解癌痛的常用藥物,在臨床應用中,常見病人及家屬對其產生誤解,很少甚至拒絕應用該藥物,人為加重了癌癥病人的痛苦。嗎啡應用的誤區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應用嗎啡可以成癮
這種認識是錯誤的,國內外研究資料都已否認了這一看法。嗎啡在正常人中應用固然可以導致成癮,但對于癌痛患者,強烈的疼痛本身就能起到很好的成癮阻斷作用,所以大可不必為此產生不必要的擔心。
嗎啡應用后會趣用越多
這種認識是錯誤的。一般來說,隨著癌癥病情的加重,疼痛會越來越重,需要的嗎啡劑量可能相應增多,但這并非是由于嗎啡應用后作用減輕而需要增加劑量。
嗎啡副作用大,應盡量少用
這種認識是錯誤的。嗎啡的常見不良反應有嘔吐、便秘、幻視、呼吸抑制等,除便秘需藥物治療外,其他癥狀都很輕微,不需臨床處理,且嗎啡劑量彈性很大,臨床上應用可以從10毫克到幾十毫克,口服嗎啡制劑更是如此,所以相對于治療感冒時常用的那類解熱鎮痛藥來說,嗎啡對于腫瘤病人更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