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馬遷曾說音樂可以“動蕩血脈,通流精神而和正心也”,魏晉詩人阮籍指出: “樂者,使人精神平和,衰氣不入,天地交泰,遠物來集,故謂之樂也。”而所謂“樂者,亦為藥也”則是元代名醫朱霞享提出的,他一貫主張慝音樂作為一種精神療法,使人獲得身心‘喻悅。唐代學者吳尚先亦認為: “七情之為病也,看花解悶,聽曲消愁,有勝一服藥者也。”
在西方,古埃及也有“音樂為人類靈魂妙藥”的記載,所羅門王就曾請宮廷樂師演奏豎琴來治療自己的神經衰弱。到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美國野戰醫院的護士用音樂緩解了大量戰士的精神疾病,由于療效顯著,被迅速推廣。1950年,在美國成立了世界上第一個音樂治療學的國家協會,專事探討、推廣音樂療法,并出版論文集及定期刊物。西方各國也紛紛成立這類組織,并有國際性的專業交流活動。至此,音樂療法發展成為一種專門療法。
今天,現代醫學模式已從單一的生物醫學模式向生物、心理、社會醫學模式轉變,人們從要求軀體沒有痰痛到追求軀體上、精神上、社會上的健康狀態,音樂療法在這方面顯示了神奇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