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低體溫可致殘致死
【案例】75歲的曾大爺近日出現怕冷、手腳發涼癥狀,他自我診斷為“風寒”,自煎姜湯口服未見效,故告知子女。子女認為“低體溫利于長壽”,故未做任何處理。半個月后曾大爺上述癥狀加重,雙腳不能走動,觸之無反應,故子女急送某醫院求診。醫生診斷為血液循環不良所致的雙腳缺血性壞死,需要截肢。曾大爺和子女們后悔莫及。
【醫生點評】老年人,特別是80歲以上的高齡老人常有畏寒、四肢發冷,腋下體溫在35℃-36℃之間,口腔溫度低于34.4℃,則可以診斷為低體溫。有的人認為,低體溫特別是老年人低體溫無關緊要,甚至可以降低機體代謝率,有利于長壽。其實,這是不對的。老年人低體溫嚴重時可致殘(如本例)、致死。
低體溫的癥狀,在循環系統方面可表現為周圍血管收縮、低血壓、心律失常,嚴重時可誘發心室纖維顫動(室顫)——這也是導致患者死亡的主要原因;在消化系統方面可表現為胃腸蠕動減慢、胃擴張和腸麻痹等;在呼吸系統方面可表現為呼吸無力、呼吸困難甚至肺不張等;在神經系統方面可表現為反應遲鈍、意識不清,較嚴重的可表現為瞳孔散大、對光反射消失、瀕死狀態,或發生驚厥、抽搐、癲癇發作等。
一般來說,老年人低體溫是由于年老體衰、低代謝率、新陳代謝減慢引起,對于營養不良或長期臥床的老年人時有發生,這是不可逆的生理現象。老年人患感染性疾病時可出現發熱,也可出現低體溫(機體反應差所致)。但發熱較易被察覺,能及時得到糾正,如果低體溫不能被及時察覺,后果輕則影響生命質量,重則可致殘(四肢末端因缺血缺氧壞死截肢)、致死(因心室顫動致心跳驟停),這對于患有心腦血管疾病者尤其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