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區二:只要是食療就安全無毒
很多人熱衷于“食療”的原因,就是因為覺得食物安全,心理上好接受。
其實,那些所謂“藥食兩用”的食物之所以有治療效果,正是因為其中含有較多的藥效成分。
無論是食物還是藥物,只要其中的藥效成分多到一定水平,就有毒性。這就是毒理學的基本原則:劑量決定毒性。
食物在正常量的時候是安全的,但吃得足夠多,其中的藥效成分達到一定水平,就變成了藥物。
比如說,每天喝2兩綠豆煮的湯屬于正常食物;但喝3斤綠豆煮的水,就變成了藥物,因為是正常濃度的15倍。
又比如說,煙酸和煙酰胺本來是一種B族維生素,正常每天吃十幾毫克,但如果作為控制血脂的治療藥物,就是論幾克來吃的,數量是膳食正常量的幾十倍。
這時候它就有明顯的副作用了。即便是水,喝得足夠多都會導致死亡,更不要說生茄子中還有茄堿這種毒素,就是土豆發芽時產生的毒素,生茄子吃的量大了之后,就和吃發芽土豆一樣危險。
所以說,只要是食療就安全無毒的說法,并不能夠成立。